爆竹声声辞旧岁,喜迎祥和庚寅年。为确保辖区居民能平安地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尽情享受五彩焰火增添的节日气氛,东区安监局日前组织东区工商局、东区质监局、东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银江镇、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召开了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专题工作会。东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何先春同志及与会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安监局局长聂诗成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街道、镇要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经营户在规定的时间、场点销售,不得提前和延时及异地销售;二是要加强经营户的烟花爆竹进货渠道监管,不得经营非正规渠道来源的产品;三是烟花爆竹销售人员应是经过培训、了解烟花爆竹燃放基本安全常识的人员;四是经营户的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能超过30件,要有专人管理;五是经营场点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有必备的消防设备,不能存在生活、存储、经营“三合一”现象;六是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区安监局反映。
何先春副区长要求与会单位:一是要树立大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三会”安全召开,要为百姓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区安监局负责对全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街道、镇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监管;三是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的违规行为要以小时为单位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整改不合格的,要吊销经营许可证照;四是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安排,保持通讯、信息畅通;五是区质监局、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协会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积极配合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